根据省委今年5月在全省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的活动决定,以及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宣教月”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内容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中心工作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教育活动:
(一)开展“不忘初心”系列教育活动
1. 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展陈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由党委组织,各支部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
2.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观看“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我们决不当李自成”、“革命时期铁的纪律”等专题片,并开展讨论。
(二)开展“以案为鉴”系列警示活动
1. 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人员这三类群体,利用校纪委网站、“江大纪检”QQ群和“江大微党建”等平台,加大曝光频次和力度,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
2. 通过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达到教育效果。
(三)开展“普纪明法”系列学习活动
1. 参加校党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报告,以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教育培训;
2. 深入学习监察法,深刻认识其立法精神和重要意义,采取集中授课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3. 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参加市属高校和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业务培训班学习,参加校内专兼职基层纪检委员业务培训。
4. 学习监察法单行本和监察法释义等法规资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活动,形成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清风助廉”系列宣传活动
1. 由中心工会组织开展家庭助廉之“廉洁家书”征文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以律己、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2. 在中心开展“我身边的好作风”征文活动,展示中心作风建设成果。
二、活动安排
“宣教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营造氛围,时间为4月中下旬。
1. 在中心网站、工作QQ群和微信群以及工会微信群等平台开展警示教育,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2. 在食堂的电子显示屏展示宣传标语。
第二阶段:全面铺开,时间从5月上旬至5月底。
1. 在中心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
2. 组织教职工代表观看“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再出发”廉政文艺巡演和反腐倡廉主题黄梅戏剧目《铁面金光悌*审和珅》演出。
3. 组织观看“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我们决不当李自成”、“革命时期铁的纪律”等专题片,并开展讨论。
4. 集中开展“普纪明法”“清风助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时间6月底前。
1. 各部门认真总结“宣教月”工作成绩、经验和不足。
2. 集中展示中心各部门特色活动和优秀作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中心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本部门的活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明确定位,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要坚持“宣教月”活动是严肃的政治教育活动的定位,方向不能偏离、主题不能发散。要紧紧围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贯彻宪法、监察法,创新方式、丰富内容、打造平台,推动纪律法律入脑入心,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和反面教材的镜鉴作用,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突出实效,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按照中心党委的统一部署,落实活动方案,力求宣传教育活动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