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芳* * [作者简介] 陈晓芳,浙江省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浙江台州318000) [摘要] 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文章从几个案例出发,分析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一些相关建议。[关键词] 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制意识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并付诸实践,此后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民族的希望,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政治素质的重要体现,它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和繁荣,影响着整个中国的法治进程。作为一名大学教师,笔者充分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视,因此,尝试关注一些法制教育中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当代大学生的心态是积极向上的。他们在热爱学习、追求理想的同时,学法守法、自省自律,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然而, 当下一些大学生在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行为等方面仍然有不容乐观的表现。有些人漠视法律,对于法律甚至不如一般的民众熟悉;有些人对法律一知半解,碰到问题时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更有甚者,蔑视法律、知法犯法、法律意识极度淡薄。诸如此类的情况在当代大学生中时有存在,其具体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案例来分析。 案例一:大学生魏某网上购买某理工大学学生王某游戏机被骗是场误会 大学生魏某,在网上看到有位某理工大学学生在售卖某款游戏机。魏某对他售卖的游戏机非常感兴趣,因其价格便宜意欲购买,遂问卖主的姓名电话和地址。游戏机卖主自称王某,某理工大学网络工程专业学生,并留下了宿舍电话。魏某打电话进行了核实后,便放心地在农行汇了680 元给王某。但是过了半个多月,魏某还是没有收到该款游戏机。后来,魏某从网上得知许多人揭穿卖主王某是骗子。但王某仍在顶风作案,继续售卖游戏机。魏某一直要求其马上邮寄货物过来,但是王某似乎总在推诿,甚至说游戏机已经邮寄过去。 对于涉嫌网络诈骗一事,在事后的调查中,王某显得很无辜。王某声称在收到汇款后马上就找到快递公司寄出货物了,但是汇货单却随手丢了。至于魏某要求退款而王某一直没有汇款的原因则是, 1 月1 号学校的农业银行不能进行省外汇款。 分析:为何一桩简单的网上购物会被弄得如此复杂?甚至买主最后要求司法程序的介入呢?其中根本原因就是王某的办事拖沓、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当然客观原因是快递公司出现积压货物问题。 王某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例,在他的身上能看到许多当代大学生的共通之处。王某做事随意率性,对于快递寄货单这种十分重要的凭证却不懂得仔细保管,随性丢弃。正是因为王某的这种个性,导致他对网上购物所引起的法律问题没有重视。根据合同法, 魏某已经汇款给王某,王某理当邮寄游戏机。但是魏某却没有收到王某寄出的游戏机,而王某又没有能够给魏某可以信服的解释。因此,从种种迹象来看,王某的行为构成了网络诈骗的事实。即使王某本人没有意识到这点,但是他已经在无意之中构成了网络诈骗犯罪。在王某身上能够很明显地看到许多法制意识缺乏的当代大学生的影子。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这就体现了他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是缺乏。这不仅是大学生个人的过错,更是高校法制教育的悲哀。 案例二:大学生创业做色情网站被抓 今年24 岁的陈华( 化名) 2008 年毕业于某大学,本科期间学习计算机科学专业,因此擅长制作网站。2009 年6 月,他在义乌开始“自主创业”的历程―――制作色情网站。了解些许国家扫黄法律法规的陈华把网站建在国外的一个免费网络空间里,挂了很多色情电影、视频、图片网站的链接,并将网站取名“色社区”。随着光顾的人渐渐增多,看准商机的他就做起了网站广告。据陈华交代,通过其设置在网站上的广告链接, 浏览者每点击1000 次, 他便可获利20 至40元。由于该网站的高点击率,陈华每月能获利1000 余元。2010 年,公安部开展了打击网络色情的专项行动,陈华随即落网。从其网站中下载的49 部电影,经鉴定全部为色情淫秽物品。最终,犯罪嫌疑人陈华被义乌市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批准逮捕。 分析:陈华的行为体现了一部分大学生受到利益的驱动,公然违背道德、知法犯法的行为。陈华对于中国的法律制度并非全盘不知,而是自认为具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从而想尽方法钻法律的空子。陈华明知创建不良色情网站是非法行为,却仍要知法犯法,自以为将网站建立在国外的一个免费网络空间就可以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这种自欺欺人的小聪明到头来害了自己。 由此可见大学生创业要走正当路线,实行自主创业,不能因为谋取私人利益而滥用不正当的赚钱手段。在全国上下大力呼吁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同时,一些大学生在创业时法律知识的缺乏也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另外,诸如大学生触犯法律的严重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备受媒体关注的马加爵杀人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硫酸伤熊事件、某医学院女生数十刀砍伤舍友、北京名牌大学应届毕业的刘某绑架发廊小姐并将其强奸、北京某高校学生马忠义携带仿真枪绑架案以及许多大学生因难以承受失恋而导致的犯罪等,都成为大学生法制意识淡漠造成血案的典型案例。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1965 年,大学生犯罪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 到“文革”期间, 占到整个刑事犯罪的2.5%,而近几年,已经占整个社会的17%。中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值得深思。 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学生身上都能得到明显体现的法制教育缺失现象也比比皆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的现象也俯拾即是。高校抄袭毕业论文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学生们在互联网上直接下载或者抄袭有关的论文,把作者名字改成自己,便作为自己的毕业论文上交了,而很少有人知道此举“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在大学生求职的历程中,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又私自毁约或者违约的现象亦屡见不鲜;买东西不要发票,导致发生质量纠纷时甚至于无法证明是向哪位销售者买的;与人同租房屋时没有明确合同条款,引起纠纷,导致被骗;不守交通规则,出门不靠右行或者任意横穿马路;拾到物品不归还,殊不知这已是违法行为;维权意识薄弱,产生各种纠纷时不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冲动任性、意气用事,导致一错再错。诸如此类的现象虽然表面上不是多么严重,但是长此以往,一旦问题发生,将会造成不可设想的后果。 《中国青年研究》中有这样一组调查数据,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学生。学生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问卷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79.7%,“不平等” 的占第二位12.8% , 而认为“ 平等” 的只占9.5%。这使得许多大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从而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情况呢?笔者认为:首先,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正处于青年时期,情绪波动较大,容易冲动,经验不足,遇事缺乏考虑,无法冷静判断和分析。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就容易误入歧途,产生违反道德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再者,从事实来说,高校的法制教育是存在缺陷的。基本上高校对于法律教育只是象征性地开设了一门“法律基础”课,课时安排少而内容庞杂,使得教师为了赶进度,只是快速地将内容过一遍、走走过场,并不作深入分析。而大学生又没有主动积极地参与到课堂中来,缺乏讨论,只是单纯地接受法律理论的灌输,不会去做深入了解甚至实践分析。学生们只重视专业课程的学习,忽视了诸如法律基础这样并非专业必修但却是无比重要的课程,平时不用心听,只在考试来临之前,匆忙背诵,纯粹是为了应付考试。而且,除了大学生的课程取向以外,法律课程本身存在诸多弊端。比如,重理论轻实践,从不或极少与实际案例相结合,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为了赶进度而抓紧上课,理论分析不深入、不透彻,使得纷繁复杂的法律理论显得更加生涩难懂,学生似懂非懂或者一知半解,达不到教学的目的。更何况,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单纯依赖于法律课程教学根本就是不够的。事实表明,经常定期开展法制实践活动,通过实际案例进行剖析,对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具有更加显著的作用。 总的来说,中国大学生法制教育虽已有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存在众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规范法制教育,可谓任重而道远。针对当前的法制教育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1) 应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普及法制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知法、学法的良好氛围; (2) 完善法制教育体系,更广泛、更深入地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3)将法制教育落到实处,改革教育弊端,理论与实践并重; (4) 高校应以讲座、讨论、社团活动、模拟法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在提高大学生法律知识素养的同时注重法律能力的培养; (5) 大学生应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充分重视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不仅要做到学法、守法,更要积极主动地知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相信经过深入实践和不断努力,大学生法制教育必将迎来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 1]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及分析[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 余双好主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探索[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3] 宁玉民.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和途径的创新[ J] .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1, (5) . [责任编辑:雷艳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