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
重点学习内容提示
各党支部要认真用好党支部主题党日载体,围绕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引导党员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注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性讨论,述学述做述思想。现就重点学习内容提示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省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
学习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州党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精神。
学习全省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推进会会议精神。
学习2023年长江中游三省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议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市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
学习中央第十巡回指导组听取武汉市主题教育工作情况汇报会会议精神。
学习全市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会议精神。
学习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学习“落实在一线”系列评论。(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
认真学习评论一:克服定局思维。
认真学习评论二:多谈“解决问题”。
认真学习评论三:争当主攻手。
认真学习评论四:不“拖”。
认真学习评论五:层层承压,不要层层卸责。
认真学习评论六:要过什么关。
认真学习评论七:虎头还须豹尾。
认真学习评论八:不怕吃亏。
认真学习评论九:要“过得硬”,不要“过得去”。
认真学习评论十:敢接烫手山芋
认真学习评论十一:干中学,学中干。
开展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情况自查自纠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党建标识的设计制作使用工作,严格落实审批权限及工作程序要求,切实防止随意化、庸俗化,确保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严肃规范。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12月15日前,对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按程序抓好整改,于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电子档、纸质档盖章)报党委组织部。
加强纪律教育,通报反面典型(学习内容详见附件2),同时各党支部要利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本月学习第十章第一百二十七条至第一百三十三条(学习内容详见附件3)。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学习链接:
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3-10/28/c_1129945154.htm)
附件1: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3OTQ5OTgxMg==&mid=2247836187&idx=2&sn=c588474cebbb2015d96e37f3d5c97e20&chksm=fd6ac050ca1d4946d5f5b5de030ee6d40270c8010c37d9c926d562bebad2f951393866daa1e3&mpshare=1&scene=23&srcid=1201oq5RDEFXXdNZSrZuKSCj&sharer_shareinfo=68bf033ac1fdd6324809a910718aed74&sharer_shareinfo_first=68bf033ac1fdd6324809a910718aed74#rd
附件2:加强纪律教育,通报反面典型
附件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
中共江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