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者:刘春玲发布时间:2018-01-11浏览次数:1182

20181号)

  

各部门:

201819日中午,北区学生公寓12栋架空层出现一起安全隐患,经查,系该架空层有人员违规使用电器所致。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决定给予余青明、何汉文两位同志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各500元的处理。

请人力资源与考核部遵照执行。

希望中心各部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以此为鉴,坚持安全意识,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坚持责任意识,始终把安全工作抓牢抓实;坚持担当意识,始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不断强化责任制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和处理;群策群力,同心同德,认真抓好中心各项安全工作。

特此通报。

  

  

  

中心办公室

20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