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4月,教育部追授黄大年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同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黄大年同志秉持科技报国理想,把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作为毕生追求,为我国教育科研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高度评价了黄大年同志的高尚品格、奉献精神和卓越贡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和教师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是对全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极大激励和鞭策。
在2017年教师节来临之际,校党委决定,要求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继续深入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他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和人民奉献全部的赤子情怀;学习他恪尽职守、为国家培养凝聚人才的高尚风范;学习他创新创造、勇追国际前沿科技的可贵担当;学习他勤奋拼搏、为实现强国梦鞠躬尽瘁的崇高精神。要求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自觉将学习黄大年同志精神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精神、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岗位做贡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争做黄大年式的共产党员、黄大年式的优秀教师成为我校广大教师自觉的行动,注重实效;要不断创新和丰富学习、宣传载体,善于总结、发现和挖掘在学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用身边典型事例教育广大教师投入到学习和实践活动中去。各单位积极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做好学生引路人”讨论及征文。征文围绕“四有”好教师专题,结合黄大年学习体会、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进行。征文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联系人:曾琼娟(250471564@qq.com)、李秀萍(邮箱561305708@qq.com)。各单位征文篇数不低于教职工20%,学校将予以评奖及奖励。
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