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食堂虫害治理供应商遴选公告
一、承包项目:食堂四害(鼠、蝇、蚊、蟑)治理
二、承包范围:江汉大学一食堂(1-3层,1500㎡×3)、三食堂(1-2层,1500㎡×2)、五食堂(1-2层,1500㎡×2)、六食堂(1层,420㎡×1)所属全部范围。
承包收费方式:按甲方实际需求,按次收费。每次每层楼不超过300元。
三、承包期限:壹年,从2022年 07 月21日至2023年 07月20日。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国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大型活动场所的合作证明或荣誉证明。有大型食堂消杀经验或在行业内,被评为先进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9、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0、每学期提供一次疾控中心或环保部门的报告。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认真搞好室内外卫生,清除四害滋生场所,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善四害防治设施。
2、甲方需委派指定人员安排乙方人员进入处理地点进行有关所需的消杀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进入处理地点,乙方可顺延至次日进行。
3、乙方在防治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四害的宣传和防治工作,对乙方施工过程中投放的标注标识的药品和器械,甲方不得随意移动、撤销、丢弃(除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的除外)。如有损坏或丢失的药品、器械,乙方应及时补充或更换。
4、防治施工时间表在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严格按照防治计划执行,如有变更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并约定具体施工时间。
5、乙方在防治过程中,甲方要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一切方便和协助,如提供食堂营业时间表,派专人协助、环境治理等。
6、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营业区域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操作时需持证上岗,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做好安全操作,文明施工。如有违反,按照甲方的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或及时通知乙方责任人。
7、乙方须按照合同要求,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消杀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如实反映消杀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8、乙方保证其使用的药水及器械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并提供当地卫生部门检查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不得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每月需提供月度消杀计划,包括针对季节性、针对性虫害控制的计划。每次施工完毕后,甲方负责主任应给施工单位签字,若负责主任不在,应由甲方负责主任委托他人代签。
10、乙方需每月出具相关的施工、检查报告供甲方备查,每学期提供一次疾控中心或环保部门的报告。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四害防治效果按全国爱卫发(1997)年第五号《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定期(每季度一次)甲乙双方共同检查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出具服务项目验收证明。四害标准如下:
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有鼠迹)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2、灭蚊标准
1)、食堂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检出)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检出)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4)、春秋摇蚊多发期,需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止大面积爆发失控
3、灭蝇标准
1)、操作间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部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有蝇)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后,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蟑螂成虫)不超过5只,小蠊(蟑螂幼虫)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七、乙方在杀虫灭鼠的过程中违反规程、规定,造成人畜中毒事故及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其他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合同服务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服务不到位的,乙方应当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若乙方反复返工、补救仍未达到标准,则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报名时间:2022年6月 17日—21日(节假日不休)
十、报名地点:江汉大学后勤服务保障中心饮食服务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527437715
十一、乙方需提交的资格证明及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大型活动场所的合作证明或荣誉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大型活动场所的合作证明或行业荣誉证明;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供应商还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需要具体的消杀方案,方案包括施工方案、人员配置、使用药品、明确消杀后的质量达标标准。
9、以上所有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且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