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选民登记公告

发布者:刘春玲发布时间:2016-09-23浏览次数:2585

根据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决定,蔡甸区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日为20161021日。选民登记工作从2016912日起,到2016930日止。选民登记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选民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

   二、本地户籍的选民,其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选区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

   三、外地户籍的选民,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已经参加过现居住地上一届选举的,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四、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选民,在单位所在的选区登记。

   特此公告。

 

 

蔡甸区选举委员会

201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