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党员干部、教职工理论学习报表
编号:报送时间:2016年4月25 日
单位 | 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 学 习 时 间 | 2016.4.21 | 学 习 地 点 | 中心二楼会议室 | ||
范围 | 中心组自主 理论学习 | 集中学习() | 主持人 | | |||
扩大学习( ) | |||||||
教职工理论学习( √ ) | 主讲人 | 余青明 | |||||
形 式 | 集中学习 | ||||||
参 加 学 习 人 员 | 参加人员(姓名) | 全体职工 | |||||
缺席人员(姓名) | 无 | ||||||
出勤率 | 100% | ||||||
学习内 容主题 | 江汉大学章程 | ||||||
内 容 摘 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办学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五章 学生 第六章 学校与社会 第七章 经费与资产 第八章 校训校旗校徽校庆日 第九章 附则 | ||||||
学习情况小结(纪要和效果) |
通过学习,大家普遍认为:江汉大学章程是学校在法的治理模式、法的精神和法律条规在大学的延伸和具体化。一方面明确了学校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使大学这一特殊的公共教育机构回归学术本位,能够按照学术逻辑和教育规律办事,防止学校受到外界干扰,尤其减少行政权力的干预,使学校自主办学有“法”可依。另一方面确定了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通过规范内部秩序的“组织法”、保护各方权益的“权利法”、保障有序运行的“程序法”使大学自主管理有“章”可循,从而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进而保障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保障。 记录人:杨志 | ||||||
负 责 人 意 见 |
签名(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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