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3号)
各部门:
按照学校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工作误餐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工作误餐范围。工作误餐分为校内加班误餐和因公出访误餐。
二、严格履行工作误餐审批制度。因加班或出访误餐的,应按照“先审批后安排”的原则,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工作餐;误餐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时,应报中心主要领导同意。
三、严格控制工作误餐标准。校内加班误餐,按人均标准25元内安排;因公出访误餐,按人均标准40元内安排。
四、严格工作误餐报销制度。工作误餐报销实行一事一审批,严禁将多次误餐票据累计审批报销。报销时应认真填写《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误餐审批表》,并附相关原始票据。
附:《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误餐审批表》
中心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
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误餐审批表
部门(盖章)年月日
部门 | | ||||
事由 | | ||||
出访单位 | | ||||
人员名单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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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 标准 | | 金额 | |
经办人签字 |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 ||
中心分管领导签字 | | ||||
中心主要领导签字 | | ||||
票 据 | 发票贴粘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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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人数超过10人时,名单信息可书写于表格背面或另附页。
2. 校内加班误餐,填列时可不填出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