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七一”前后有关重点工作
和开好“七一”专题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做好“七一”前后有关重点工作、开好“七一”专题支部主题党日,对于激励和教育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意义十分重大。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好“七一”专题支部主题党日。7月1日上午,党中央在北京隆重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发言等形式,引导党员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传统的系统把握,明确继承传统、立足当前、开创未来的实践要求,切实把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将支部主题党日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百年党史·红色传承”主题党课等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
2.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七一”后,全市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的答复》(学办发〔2021〕4号)和省委、市委文件要求,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在会上要报告个人为群众办实事情况。专题组织生活会从7月开始,到8月结束。
3.讲好“百年党史·红色传承”主题党课。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以“百年党史·红色传承”为主题,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老党员、专家学者等讲授一次专题党课,确保基层党组织讲党课全覆盖。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讲1次党课,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好主题党课。党课既可以在本人所在党支部讲授,也可以面向单位全体党员讲授,还可以结合基层党建联系点调研指导、“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我为群众办实事”领办实事项目实地调研等工作,在基层单位讲授。
4.组织好走访慰问活动。“七一”前后,各单位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上门看望为主要形式,对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进行走访慰问,让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5.认真组织宣传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两优一先”典型代表、党员集中宣誓、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走访慰问等活动宣传。宣传报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导向,把握时效、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同时密切监测网上舆情,及时处置负面信息,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6.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举办“书记带我读党史”读书分享会活动,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党史书目,本月学习重点《中国共产党简史》。
7.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见附件1)
8.传达落实《关于做好“武汉国家安全教育网络基地”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如有疑问请咨询保卫处杨彬老师,电话84226199)。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