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要在全面实行党支部主题党日“6+N”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党支部特点,建立健全党章学习教育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就近就便用好红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引导广大党员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4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原则上应于4月16日前完成,重点学习内容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3月上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就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作出重要部署。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认识全国两会丰硕成果,全面把握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政策新动向新变化,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推动科技创新,坚定不移转换发展动能,坚定不移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定不移打造双循环枢纽,坚定不移推进乡村振兴,坚定不移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动全国两会精神在武汉落地生根。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政治高度,建设好、完善好、管理好、使用好社会保障体系。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对党忠诚、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宗旨意识、强化斗争精神、强化作风建设,做到知行合一,练就真本领,为民办实事。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武汉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出的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3.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和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近期,中央组织部在北京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以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为重点,对推进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作出具体安排;省市先后召开组织部长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全国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和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特别是“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积极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基层党建新路,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4.认真学习贯彻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特别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忠林同志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按照省委部署和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武发〔2021〕3号)《武汉市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武学组发〔2021〕5号)《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江党〔2021〕18号)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5.开展“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学习。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涉宗教问题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要采取书记领学、集体研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引导党员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落实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
6.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4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向全体师生员工和海内外校友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多次强调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指出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要引导党员深刻领会精神,并转化为工作动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6.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沉党员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通知》(武组通〔2021〕37号)精神。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实际,按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下沉党员深度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居民群众,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见附件1)
7.通报省、市纪委监委及我校近期通报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见附件2)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