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现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消费 我做主
二、时间安排
2016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从3月初开始,到5月初结束。
三、主要内容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2016年3月14日——31日
(2)活动形式:在食堂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宣传;在南北区悬挂横幅;在南北区摆放宣传展板。
(3)责任部门:办公室、商务服务部、饮食服务部
2.开展诚信经营主题督导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2016年3月初——5月初
(2)活动安排:
办公室:强化活动的督导检查。
商务服务部:成立检查小组,对商业门店售卖商品质量、价格、量具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导;开展商业门店诚信经营上门宣传宣讲活动。
饮食服务部:开展“诚信经营·服务质量月”活动;成立检查小组,对食堂伙食质量、价格、份量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导。
四、活动要求
1.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中心将积极组织活动的开展、学习和宣传。
2.围绕主题,突出特色。紧紧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这个主题,结合中心实际,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3.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宣传形式和方法,广泛开展深入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