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小型维修工程施工集中综合评审办法(试行)

发布者:米国伟发布时间:2020-12-25浏览次数:3815

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小型维修工程施工

集中综合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小型维修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保证小型维修工程施工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单项造价预算金额在5万元—20万元的小型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小型维修工程)。

第三条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小型维修工程集中综合评审工作。

第四条中心修缮服务与工程管理部负责评审前准备工作及评审后施工组织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加评审会议并做好项目介绍。

第五条建立评审员库,评审员以集中综合评审方式选定单项小型维修工程施工服务供应商。

(一)评审员库由中心下属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学校基建部门、使用单位等部门代表组成。

(二)在评审员库中抽签产生单项小型维修工程施工评审员3名组成项目评审小组进行集中综合评审,其中学校基建部门和使用单位等部门代表1名。

(三)在集中综合评审前1个工作日进行抽签,中心党总支纪检委员监督抽签过程。

(四)评审员有不认真评审、打人情分、个人有不当倾向意见等不能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的,经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予以更换。

第六条供应商报价未超过预算、满足《江汉大学小型维修工程施工项目采购询价函》所规定资格和资质条件,且完全响应询价函所列要求的,方为有效报价供应商。

第七条集中综合评审评分标准如下:

(一)审定金额下浮率(%)(即报价),分值10分。下浮率不高于5%。有效报价供应商下浮率最高的得10分,且为评审基准价。其他有效报价供应商此项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本单位报价/评审基准价)×10,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施工项目现场评价得分,分值30分。

有效报价供应商在本校历史施工项目多于或等于3次的,取其最近3次的现场评价得分平均分为本项得分;有效报价供应商在本校历史施工项目为2次的,取其2次的现场评价得分平均分为本项得分;有效报价供应商在本校历史施工项目为1次的,取其已有的现场评价得分为本项得分。

如所有有效报价供应商均没有本校历史施工项目现场评价得分时,按照公平原则,其参加评审时本项得分均记满分。

当仅有1家有效报价供应商有历史施工项目现场评价得分时,本项得分均记满分;当有2家及以上有效报价供应商有历史施工项目现场评价得分时,有历史施工项目现场评价得分的有效报价供应商按本款前述规定计分,按照公平原则,其他无历史施工项目现场评价得分的有效报价供应商取已有历史现场评价得分的有效报价供应商的平均分为其本次本项得分。

本条款所述“历史施工项目”时间自2020年12月1日开始计算。

(三)使用单位评价得分,分值30分。评分规则同施工项目现场评价得分规则。

(四)审减率(%),分值15分。

有效报价供应商在本校历史施工项目有审计结果的,取其上一年度的平均审减率为本次审减率(平均审减率根据审计结果变化及时更新,计算时间截止至评审前一日)。

如所有有效报价供应商在本校历史施工项目均没有审计结果时,按照公平原则,其参加评审时本项得分均记满分。

当仅有1家有效报价供应商有审减率时,本项得分均记满分;当有2家及以上有效报价供应商有审减率时,有效报价供应商审减率最低的得15分,且为评审基准率。其他有历史审减率的有效报价供应商此项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评审基准率/本单位审减率)×15,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他无历史审减率的,取有审减率的所有有效报价供应商的平均分为其本项得分。

本条款所述“历史施工项目”时间自2020年12月1日开始计算。

(五)类似项目业绩,分值5分。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1分/个,最多得5分,计算时间截止至评审前一日。有效报价供应商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优惠条款,分值10分。由评审员根据各有效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函中承诺的优惠条款酌情计分,最高计10分。

(七)得分最高者为本项小型维修工程施工选定的服务供应商,其弃权时得分第二的有效报价供应商顶替,以此类推。

第八条如遇不适合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的小型维修工程,由分管维修工作的中心领导和修缮服务与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等3人组成项目评审小组,采取民主公平方式另进行集中综合评审。

第九条分管维修工作的中心领导和中心党总支纪检委员参加评审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由中心办公室和修缮服务与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小型维修工程施工集中综合评审评分表

评分项

审定金额

下浮率

(10分)

施工项目现场评价(30分)

使用单位评价

(30分)

审减率(15分)

类似项目业绩(5分)

其他优惠条款

(10分)

总分

备注:单位使用序号代替,得分按百分制计算。

  

评审员日期

  

  

  

  

  

附件二:小型维修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管理评分表

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安全施工管理(10分)

1.施工现场有围挡、警示牌、警示绳等安全措施,高空作业时有保护措施(4分);

2.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3分);

3.现场负责人经常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3分)。

规范施工管理(10分)

1.施工材料与预算书一致,没有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现象(4分);

2.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没有擅自变更现象(3分);

3.遵守合同约定竣工时间,有施工进度安排(3分)。

文明施工管理(10分)

1.行为和用语文明礼貌,没有大声喧哗吵闹、说脏话、态度恶劣等现象(5分,每发现违反1次扣1分,与师生发生争吵的扣5分);

2.现场卫生有保护措施,着装整洁,没有打赤膊、穿超短裤等现象,不乱翻他人物品,竣工后现场干净整洁(5分,每发现违反1次扣1分)。

总  分

备注:此表由监理公司监理员或中心修缮服务与工程管理部现场管理员填写。

监理员(现场管理员)检查日期

附件三:小型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满意度评分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时间

评分项目

得  分

工程质量满意度(10分)

工程现场满意度(10分)

工程效率满意度(10分)

总  分

  

备注:1.本评分表由使用单位填写;2.后勤服务保障中心修缮服务与工程管理部工作人员上门问卷调查。

填表部门

填表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