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放假和做好本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春玲发布时间:2016-01-21浏览次数:3143

20161号)

 

中心各部门:

根据学校及中心安排,寒假放假时间从2016123日至221,2月22上班,物业服务部、饮食服务部、公寓管理部221日上班。为保证本学期任务的完成和下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要根据中心2015年工作要求点和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本学期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工餐和校通勤车122日照常服务并与223日开始服务。

二、确保留校师生正常生活。饮食服务部、公寓管理部、物业服务部、水电保障部、修缮服务与工程管理部等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食宿等生活服务与管理,保证留校学生及学校加班、值班人员正常生活秩序。

三、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各部门切实做好学校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和其它事故发生。放假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责任区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留校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及假期出行员工的安全纪律教育,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倡导文明新风。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职工心中。

五、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循“十二个严禁”,即: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片、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带彩”娱乐;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六、切实加强干部因公因私外出(指离开武汉)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外出须报中心主要领导批准,并同时报中心办公室备案。干部寒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七、严格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好假期值班,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假期值班干部要严格遵守值班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5155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校内巡查工作,忠于职守、尽心尽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

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2016115日前将部门寒假值班表报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刘春玲)。

 

                                                      中心办公室

                                                        2016年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