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保障中心会议纪律暂行规定

发布者:刘春玲发布时间:2017-06-06浏览次数:1672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明会议纪律,维护会场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会,不得中途退会,确因工作需要中途退会的,需经会议主持人批准。

2.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需提前1天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得随意接打电话,不得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的,到会议室外接听。

4.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5.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